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街道,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姑苏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姑苏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重点人才的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街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办法

1、申报对象:在苏州市姑苏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主要成员,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与评选;从外地引进的符合条件人选,须在引进其的姑苏区社会组织内担任重要职务。

2、申报办法:采取所在社会组织申报、社会组织进驻的公益坊所在街道办事处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二、申报条件

(一)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社会服务、社会组织工作相关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从事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相关工作不低于5年,在具有一定规模和层次的社会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行政负责人)不低于2年,在该申报年度12月份,男性年龄不超60周岁、女性不超55周岁。

(3)在社会服务、社会组织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认度,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并取得了一定的创造性成果,能够引领我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申报人才所在社会组织在姑苏区注册已满3年,在其个人任职期间该社会组织至少获得1项区级以上奖励或荣誉,前三年度(含申报当年度)该社会组织承接的姑苏区政府部门(含街道、社区)委托的公益服务项目和其他落地姑苏区服务项目总额应达到100万元以上。所在社会组织申报当年度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8人,所获等级应当在4A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建有党组织。

(5)个人获得过市级以上社会服务或社会组织领域相关荣誉,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有关姑苏区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社工服务方面的专业报告;对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社会组织科研课题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6)本人未在其他社会组织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取酬)。

(二)引进的姑苏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社会服务、社会组织工作相关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为所办(引进)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行政负责人),男性年龄一般不超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50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苏州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累计在苏州工作时间已满12个月。

(3)有丰富的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项目设计和经营管理能力,从事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相关工作不低于5年。

(4)熟悉掌握社会服务、社会组织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理论研究的能力及解决社会组织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在社会服务、社会组织领域有创新性的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有关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社工服务方面的专业报告,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5)人才所在社会组织在姑苏区注册已满2年,前两年度(含申报当年度)该社会组织承接的姑苏区政府部门(含街道、社区)委托的公益服务项目和其他落地姑苏区服务项目总额应达到60万元以上。所在社会组织申报当年度聘用的专职员工队伍不低于6人,所获等级应当在3A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建有党组织。

(三)社会组织重点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社会服务、社会组织工作相关领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从事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相关工作不低于3年,在姑苏区所属较有潜力的社会组织中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理事、项目主管及以上),能够独立进行项目设计、项目管理,有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经验,能够对组织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

申报人为项目主管的,前三年度(含申报当年度)负责的落地姑苏区社会服务项目总金额应在30万元以上。在申报时,男性年龄不超60周岁,女性不超55周岁。

(3)申报人才所在社会组织在姑苏区注册时间已满3年,申报当年度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4人,所获等级应当在3A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所在社会组织建有党组织或已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4)所在社会组织申报当年度正在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服务项目,前三年度(含申报当年度)该社会组织承接的姑苏区政府部门(含街道、社区)委托的公益服务项目和其他落地姑苏区服务项目总额应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

(5)申报人扶持过或正在扶持姑苏区社区草根社会组织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评审对象无不良诚信行为记录和刑事处罚记录,所在社会组织在前三年度内,未被列入过“异常目录”和“黑名单”,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公益创投、政府采购等)没有受到过书面责令整改、被终止执行项目等处分,没有发生过擅自转包项目等违规行为;承接其他落地姑苏区服务项目没有发生因完成情况不良而遭到委托方书面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的情况,所在社会组织无不良诚信记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应能真实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申请书(见附件1)、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明、人才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单位登记证书、单位承接的政府服务项目的采购合同、发票、项目落地街道对所承接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价、荣誉证书、及其他需要佐证的材料。

2、要求统一用A4纸,其中申请书(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他相关材料各一份。

四、申报受理

1、受理时间:7月30日-8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受理地址:姑苏区行政中心(平川路510号)1号楼8

楼815室

3、联系人:吴为公、陈妍,联系电话:0512-68727815。

  五、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个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姑苏区社会组织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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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姑苏区社会组织人才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