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苏建函科〔2020〕3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要按照《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筛选申报项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登录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系统(http://jscin.jiangsu.gov.cn)填写项目信息并提交申报。
二、材料提交
申报项目在经项目所在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苏州市住建局在线初审、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方可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科技处(苏州市锦帆路239号)。
三、其他事项
1.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项目挖掘和组织申报工作,给予项目申报单位必要指导,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力求把各地具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上来。
2.各申报单位对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年及今后申报资格,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3.项目申报书面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申报材料不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佳琦;联系电话:65111960。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