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建设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通知》(苏安办〔2020〕155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专业团队、专业机构和专家队伍科学监督作用,经研究,决定调整苏州市城镇燃气专家库。现将专家库成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格,工作责任心强;
2.从事燃气生产、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具有本专业高级(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实地踏勘等现场工作的履职能力。
二、申报材料
据实填报《苏州市城镇燃气专家库登记表》,并附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地燃气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原则上各市、区申报名额为3-5名。
2.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家库成员申报材料初审并签署意见,于2021年1月13日下班前统一汇总报送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
联系人:何芸芸,联系电话:65113697,邮箱:364080844@qq.com。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