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保开〔2022〕11号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及促进我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留创园集聚和服务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作用,根据《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苏人保外〔2017〕1号),现将2022年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
二、申报对象
苏州市级及以上留创园管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工作补贴:对2021年度新引进10个以上留创企业的留创园管理机构给予10万元的工作补贴。
(二)工作奖励:2018年以后新引进留创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每孵化1个留创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留创园管理机构工作奖励(已受到工作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1.企业员工(实际在苏缴纳社保)5人以上,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或股权融资达到100万元以上;
2.入选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计划。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苏州市留创园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附件材料(证明材料需盖申报单位公章),包括:
1.留创园管理机构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入驻留创园合同。申请工作奖励的,还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和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入选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计划证明材料;
3.企业创办/领办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海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一年以上的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所持公司股份证明材料(例如经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或验资报告,间接持股的请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留创园管理机构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下载相关表格,并将填写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按申报材料顺序分开装订,书面材料请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报送至所在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请各地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信息详尽真实,并负责汇总填写本地区申报情况(附件3、4),于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孙璐荃;联系电话:65811070;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2613室;邮箱:kfc@rsj.suzhou.gov.cn。
附件: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