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扶持实施细则》(苏知政规〔2014〕80号)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请你们认真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做好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类别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017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主营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收入超过60%,固定在职职工达到10人以上(专利代理机构需拥有专利代理人2人以上)的新设立的优秀机构,在第一次纳税后的第二年具备申报资格,最高可申报10万元补贴;固定在职职工达到30人(专利代理机构需拥有专利代理人8人以上)的新设立的优秀机构,在第一次纳税后的第二年具备申报资格,最高可申报20万元补贴。(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截止2019年底,总部设在苏州市区的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申报20万元一次性奖励。(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3.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截止2019年底,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的苏州市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可申报20万元配套奖励。(注:该个人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登记副本、行政许可批文等设立文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得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及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全体在职职工(包括专利代理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营收财务报告等。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文件;

(4)机构资质文件,如工商登记、国家局备案文件等。

3.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扶持资金申请表》;

(2)个人简介;

(2)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文件;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在苏缴纳社保证明。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超市平台(以下简称“服务超市”)系统注册账户并认证;

2. 服务业扶持资金申请工作启动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至本机构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初审;

3.申请资料经初审后在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超市平台线上提交申请资料盖章扫描件,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提交到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秘书处;

4. 苏州市市产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联系人: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处、服务处,张俊,电话:0512-69821308电子邮箱:zjunbobo@163.com

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秘书处,潘亦予,电话:0512-65390501,电子邮箱:szuniversityip@163.com,地址:高区学森路95403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 19 日

附件1苏州市新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2苏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3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扶持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