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行业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市政工程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现将组织申报苏州市市政工程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类别
苏州市市政工程专家库按工程类别划分以下专业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组、道路桥梁工程组、隧道工程组、照明工程组、燃气工程组、给水排水工程组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格,工作责任心强;
2.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3.具有本专业高级(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实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具有相应的国家级注册执业师资格;
4.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具有正高级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以下;
5.在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工作中,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规模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如取得市级以上优秀设计、优质工程或主持过工法、获省级“QC”成果奖的将优先考虑;
6.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市政工程建设规范、规章制度和等级标准,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市市政工程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加盖注册印章的注册证书;
3.个人技术成果证书或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
4.主持过5项以上中型规模的市政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申报人员需填写《苏州市市政工程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2020年4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sz65185446@163.com。
2.遴选审核
市住建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各专业需要,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综合审查。经遴选入库的专家,我局将对外公布并颁发专家聘书,聘期为两年。
具体申报工作委托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受理。
五、日常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因健康状况、业务能力、个人信誉等原因不再胜任相关工作的,停止受聘;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入库。
受聘专家在市住建局组织下,为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论证、技术咨询、质量抽检及优质工程评选等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
1.市住建局城市建设处,王 涛,65235690;
2.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黄伟康,65185446。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