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加快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新型基础设施,培育发展新经济,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对2020年度第三批重点课题《苏州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课题名称:《苏州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结题时间:2020年7月15日
方案内容:指导思想、行动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项目清单。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苏州或与苏州类似城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苏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苏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苏州发展改革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报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报书》(一式五份),同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szfzygg@163.com,并在文件名注明课题名称。
5、组织评审: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团队组成人员、已有工作基础、课题研究框架、苏州熟悉程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公告。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需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并提交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讨论。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提交最终成果。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安排一定经费资助,课题经费10万元。
通信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122号通和楼309室徐菲菲收(邮编:215004)
联系人:徐菲菲
联系电话:0512-68616042,13913766507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