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及促进我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留创园集聚和服务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作用,根据《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苏人保外〔2017〕1号),现将2021年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苏州市级及以上留创园管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工作补贴:对2020年4月至12月新引进10个以上留创企业的留创园给予10万元的工作补贴。
(二)工作奖励:2018年以后新引进留创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每孵化1个留创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工作奖励(已受到工作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1.企业员工(实际在苏缴纳社保)5人以上,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或股权融资达到100万元以上;
2.入选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计划。
四、申报材料
(一)2021年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申报表;
(二)信用承诺书;
(三)附件材料(证明材料需盖申报单位公章),包括:
1.留创园管理机构营业执照;
2.企业创办/领办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及所持公司股份证明材料;
3.申请工作补贴填写新引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一览表(表2),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合同等;
4.申请工作奖励填写孵化成功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一览表(表3),并附企业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入选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计划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留创园管理机构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下载相关表格,并将填写完整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报送至所在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各地人社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申报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信息和数据详尽真实,并于5月28日前将汇总好的材料统一报送至苏州市人社局。
联系人:潘姿娴
联系电话:65811070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2613室
邮 箱:764019834@qq.com
附件:1.2021年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申报表
2.信用承诺书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