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科〔2019〕377号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9〕4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单位
1.绿色城区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2.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项目建设与运行主体。
3.科技支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要求,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5)并编写项目实施方案。
2.各申报单位于12月6日下班前将项目申请表及项目实施方案(一份,装订成册)提交至市住建局科技处。
3.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网站(http://jscin.jiangsu.gov.cn信息系统—专题管理类—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系统)进行填报,经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苏州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生成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申报材料另需项目所在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盖章。
三、相关要求
1.各市、区要做好本辖区内项目挖掘和组织申报工作,给予项目申报单位必要指导,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力求把各地具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上来。
2.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填写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年及今后申报资格,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3.各申报单位需于2019年12月12日(周四)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至市住建局科技处214室(姑苏区锦帆路239号)。申报材料不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佳琦;联系电话:65111960。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pdf
2.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绿色城区项目).doc
3.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高品质绿色建筑实践项目).doc
4.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建筑能效提升项目).doc
5.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科技支撑项目).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