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33号),现面向市区范围相关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单位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奖补政策。申报项目、具体条件、材料要求、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请见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20〕33号)
2.《关于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金基〔2020〕22号)
苏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