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完善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打造国际文化旅游胜地的若干意见》(苏委发〔2017〕1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全域旅游发展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旅办〔2017〕10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绩效优先”的原则,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旅游咨询服务机构评选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各市、区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征集、推荐本辖区优秀旅游咨询服务机构,并统一报送苏州市旅游咨询中心。
二、评选时间
5月15日前填写苏州市优秀旅游咨询服务机构申报表,确定初选名单,报送详细材料(见附件3)。5月22日前由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确定候选名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组织评审、公示,确定入围名单。
三、评选要求
1.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苏州市旅游咨询服务机构评选奖励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加强工作指导。
2.切实把好申报质量,确保项目材料真实可靠,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引领、示范、推广效应。
联系人:邬敏敏 电话:0512-65105338
手机:13912646842 邮箱:306727789@qq.com
附件: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