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0﹞250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对申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申报。各地住建部门要不断加大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的宣传力度,鼓励辖区内建筑企业积极在工程项目中应用新技术。请各地住建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申报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
二、严格把关。申报单位要根据要求,填写有关材料后报项目所在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负责姑苏区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及其监管的轨道交通项目)审核(各地联系人汇总表见附件2)。各地要对照《通知》的“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在《江苏省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的“申报地区初审意见”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统一汇总,填写《推荐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按时报送。请各地住建部门于8月7日下班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版)及各项目审核通过的《江苏省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盛中国、李昂;联系电话:65211507、65230932;邮箱:szzjzac@163.com。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各地联系人汇总表
3.推荐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