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要求,决定推选我市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参评省级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

1.获得2020年市级评选一、二等奖的全部项目;

2.获得2020年市级评选三等奖排名前50%的项目(详见2020年市优评选结果排名);

3.未申报过历年市级评选的且满足申报要求的城市设计与专项规划等项目。

三、其他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于814日前登陆省系统申报电子材料,并于818-19日将相应材料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锦帆路239号)110会议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请各获奖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积极参与省级评选。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项目,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申报评选。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