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促进文化旅游业创业创新体系和产品体系持续完善,推动全市文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潜力不断释放、行业优势不断扩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各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苏州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奖励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加强工作指导。

2.各市、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推荐2~3项辖区内旅游创新产品(业态),提交苏州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各项目单位提交苏州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由各市、区统一报送至市文广旅局资源开发处。

3.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引领、示范、融合、推广性,切实推荐出优质旅游创新产品(业态)。

二、评选时间

11月20日前,各属地局推荐报送旅游创新产品(业态);11月下旬,我局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名单;12月初,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集中听取入围单位汇报,各项目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华峥 

电话:0512-69823052、13962523033

邮箱:272059430@qq.com

  附件:

  1.苏州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奖励管理办法

2.苏州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推荐表

3.苏州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