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自查工作,指导各企业全面汇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现对2020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年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

自查范围:苏州市辖区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年报范围:苏州市辖区内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二、自查标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自查。   

三、要求

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及年报,准确填写报告表,按时完成好此项工作。

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未上报自查报告的企业,监管部门将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整改期一个月;拒不改正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对于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企业,监管部门将在2021年的日常监管中加强监管,并按比例组织飞检。

四、上报时间与方式

1. 上报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 上报方式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自查报告、年报通过苏州市药械保化日常监管系统进行提交。

(1)注册: 登录药械保化日常监管系统企业客户端(网址http://mdc.cpeis.org:8030/,也可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服务专题-网上办事-药械保化子系统-药械保化企业客户端进入),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等待各市、区局审核。已注册账号企业可直接登录,若忘记密码,请联系各市、区联系人重置密码。

(2)完善信息:账号经各市、区局审核通过后,登录网站,企业应对“企业档案管理-医疗器械”栏目下的“经营企业信息采集”信息进行完善,并核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中信息,若信息与实际证照不符,请联系各市、区联系人进行修改。若无相应项目,可不填。

(3)网上填报:在“网上填报”栏目下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经济报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填报-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和2020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子栏目进行分别填写。具体申报流程可至药械保化子系统登录页面下载《使用手册》。   

3.联系方式

药械保化系统填报问题请咨询:陈元,QQ:593676732,手机:1391350106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与实际有出入的,请根据所在地联系以下人员:

                  各市、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姑苏区

吕骏

68728605

高新区

何东宇

68093901

工业园区

吴玉祥

66681293

吴中区

谢辉

65250516

相城区

王鹂

66183028

吴江区

韩晔

63983212

常熟市

李强

52846087

太仓市

孙维国

53522731

昆山市

陆鸽

57501831

张家港市

黄莉

58187921

张家港市

保税区

陆岚

58336361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