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自查工作,指导各企业全面汇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现对2020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年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
自查范围:苏州市辖区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年报范围:苏州市辖区内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二、自查标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自查。
三、要求
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及年报,准确填写报告表,按时完成好此项工作。
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未上报自查报告的企业,监管部门将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整改期一个月;拒不改正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对于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企业,监管部门将在2021年的日常监管中加强监管,并按比例组织飞检。
四、上报时间与方式
1. 上报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 上报方式: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自查报告、年报通过苏州市药械保化日常监管系统进行提交。
(1)注册: 登录药械保化日常监管系统企业客户端(网址http://mdc.cpeis.org:8030/,也可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服务专题-网上办事-药械保化子系统-药械保化企业客户端进入),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等待各市、区局审核。已注册账号企业可直接登录,若忘记密码,请联系各市、区联系人重置密码。
(2)完善信息:账号经各市、区局审核通过后,登录网站,企业应对“企业档案管理-医疗器械”栏目下的“经营企业信息采集”信息进行完善,并核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中信息,若信息与实际证照不符,请联系各市、区联系人进行修改。若无相应项目,可不填。
(3)网上填报:在“网上填报”栏目下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经济报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填报-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和2020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子栏目进行分别填写。具体申报流程可至药械保化子系统登录页面下载《使用手册》。
3.联系方式
药械保化系统填报问题请咨询:陈元,QQ:593676732,手机:1391350106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与实际有出入的,请根据所在地联系以下人员:
各市、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姑苏区 |
吕骏 |
68728605 |
高新区 |
何东宇 |
68093901 |
工业园区 |
吴玉祥 |
66681293 |
吴中区 |
谢辉 |
65250516 |
相城区 |
王鹂 |
66183028 |
吴江区 |
韩晔 |
63983212 |
常熟市 |
李强 |
52846087 |
太仓市 |
孙维国 |
53522731 |
昆山市 |
陆鸽 |
57501831 |
张家港市 |
黄莉 |
58187921 |
张家港市 保税区 |
陆岚 |
58336361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