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苏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做好项目挖掘,加强申报指导,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力求把各地具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出来。

2.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申报单位可登录网站(http://jscin.jiangsu.gov.cn网上办事—专题管理类—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填报,经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苏州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生成、打印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申报材料另需由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盖章。

3.申报单位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年及今后申报资格,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4.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须于2021年1月9日下班前,送至市住建局科技处214室(苏州市锦帆路239号)。申报材料不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佳琦;联系电话:65111960。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

2.2021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