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企业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旅行社企业受到严重冲击和影响。为鼓励和支持旅行社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开拓客源市场,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省旅行社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文旅十六条”政策措施,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项目

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积极主动创新求变、拓客引流、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的旅行社企业进行奖补,共设城市微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拓展旅游、旅游直播等六个奖补项目。

1.城市微旅游。对单一城市旅游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在传统旅游景区(点)之外,通过对旅游吸引物、参团人数、游览行程、讲解内容、体验方式等进行创新设计,更好满足游客对城市历史、文化、艺术、科技、特色等深度旅游体验需求的旅游活动。

2.乡村旅游。围绕乡村地区,组织开展的以乡村自然生态和当地特色文化为旅游吸引物的观光旅游或休闲度假活动。

3.红色旅游。围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红色景区等载体,组织开展的以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的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

4.研学旅游。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教学内容需要,结合地方特色旅游资源,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的旅游活动。

5.拓展旅游。以团队形式组织开展的,由传统观光旅游和拓展训练组成的体验式旅游。

6.旅游直播。组织自媒体人、直播网红,通过自媒体等直播平台宣传推介当地文旅资源,让游客足不出户就能身临其境的旅游直播活动。

二、申报对象

在我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企业。

三、申报条件

本次旅行社企业奖补申报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

(一)旅游业务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二)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不少于5人;

(三)未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四)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六)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按期如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行社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未被《江苏省旅游投诉警示机制》警示两次以上(含两次)。

四、申报程序

旅行社企业奖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扶优扶强”的原则组织实施,凡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每家旅行社企业最多可申报两个奖项。

五、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3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

4.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复印件(2022年3月份);

5.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6.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数据月度汇总表(附件4)。

(二)材料要求

1.除旅游直播奖外,申报其他奖项须提供一团一档资料,包括旅游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单等资料,一团一档资料不报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其中城市微旅游奖须提供自主创新设计的旅游线路产品和特色介绍;乡村旅游奖须提供乡村景区(点)、住宿、餐饮、乡村特色活动等具体内容;红色旅游奖须提供红色景点导游讲解词;研学旅游奖须提供课程设置、教学课件等资料;拓展旅游奖须提供合作单位名称、拓展培训内容等资料。

2.申报旅游直播奖须提供直播平台名称和账号、直播产品、直播时长(小时)、观众人数、点赞次数等资料。

3.旅行社企业不得合并子公司数据,属于同一法人、同一集团或者是共同投资人,彼此之间具有隶属关系且未独立经营的只能申报一家旅行社企业;申报材料审计费用由旅行社企业自行承担。

六、评定规则

根据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旅行社企业经营情况。城市微旅游奖、乡村旅游奖、红色旅游奖、研学旅游奖、拓展旅游奖分别按照组织人天数由大到小排序。计算标准:1日游算1人天,过1夜算2人天,过2夜算3人天,以此类推。旅游直播奖按照直播时长占50%、观众人数占40%、点赞次数占10%,3项指标取加权系数之和由大到小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组织省内旅游、直播省内文旅资源及获评“江苏省等级旅行社”的旅行社企业。

七、奖补标准

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每个奖项奖补20家,分3个档次,总计120家。

八、审核公示

(一)各地组织3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对旅行社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内容包括: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实缴税金、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组织人天数及申报材料要求中的其他各项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成立旅行社企业奖补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凡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奖补资格。

(三)旅行社企业奖补名单、奖补金额确定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实施奖补。

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旅行社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并于4月18日前,将组织审计的《3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耿立波、杨国华,025-83438161、83421337;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山北路办公区(210003);

邮箱:scglc2019@163.com

 

附件:1.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表

   2.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信用承诺书

   3.旅游直播奖评分表

   4.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数据月度汇总表

   5.旅行社企业创新发展奖补申报名单汇总表

 

  通知附件下载.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22日